系统简介: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远程认证系统》(简称《运输发票认证系统》)。自20071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从200741日起,旧版货运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符合抵扣条件的,在申报抵扣前必须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国税机关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认证功能对纳税人提供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认证。认证的过程就是利用高速扫描仪自动采集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利用解密功能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达到判别发票真伪的目的。运输发票互联网远程认证系统,是指由企业自行扫描、识别或人工录入运输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互联网方式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认证比对,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企业的软件系统。

根据豫国税函2008248)号文件中“力争2008年底将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网上认证推广到所有一般纳税人”。的要求,我公司配合省局做好各地市本软件的推行安装工作。

办理流程:

收费说明:

系统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与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我公司提供免费的培训与升级工作,纳税人免费使用。

 

企业在经所属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该系统、并且税务机关已对企业做过开户处理后。企业如果需要我公司人员上门安装、调试,可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4008110006联系。如果企业自行安装、调试。可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htjs.net 下载相应的插件。即可安装、调试。

系统使用的扫描仪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使用的扫描仪通用。纳税人可根据自已的业务需求在我公司或其他销售商处购买适合自身的扫描仪进行发票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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